锐科激光(300747.SZ)发布长期股权激励计划,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稳定并提升核心团队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长期股权激励计划。
依据该长期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数量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累计涉及的公司标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其中首期授予总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第二期授予总量约为公司股本总额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