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森控股(01580.HK)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近期获美森(山东)木业有限公司及大森(菏泽)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告知,彼等分别被列为中国建设银行成武支行(原告人)向中国山东省成武县法院提出的民事诉讼的被告人,诉讼内容有关收回美森(山东)应付原告人的未偿还贷款金额。
原告人向辩护附属公司寻求的命令如下:(1)未清偿本金总额合共人民币745万元;(2)上述(1)款项的利息、罚款及复利;(3)原告提起诉讼的成本;及(4)进一步及╱或其他救济。
诉讼的第一次庭审定于2021年8月18日举行。辩护附属公司目前正就该诉讼征求法律意见。公司将密切监察诉讼并评估其对集团的影响,现时日常业务开展及营运如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