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禄控股(02101.HK)公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实现收入3.28亿元,同比增加35.67%;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1.21亿元,同比增加49.93%;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基及摊薄每股盈利分别为人民币0.37元及人民币0.37元。董事会建议派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0.32港元。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第三方数字商品及服务平台运营商。公司的平台将数字商品提供商与数字商品消费场景连接起来。公司创造收益的途径是向数字商品提供商及消费场景提供"企业对企业"(B2B)服务,包括(i)促成数字商品提供商与数字商品消费场景间的数字商品交易;及(ii)提供增值服务,如为数字商品提供商运营网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