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国际(300178.SZ)公布,公司控股子公司旅游集团于2021年1月2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2020)粤03破申834号《听证通知书》(已于2021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编号:2021-005),申请人赵文娟申请对旅游集团进行破产清算,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合同关系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认定被申请人欠申请人33,058.8元。被申请人没有按照法院判决执行,申请人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法院于2020年6月16日做出裁定:“经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符合终结此次执行的条件。裁定终结此次执行。”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因此,申请人作为债权人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旅游集团主要业务为出境游,因疫情因素,业务受到严重不利影响,业绩亏损;旅游集团多项债务逾期,截止2020年9月30日,旅游集团总资产为4.68亿元,负债总额为7.94亿元,累计诉讼金额已达到7.09亿元,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预计短期内出境游业务不会有太好的转机,明显缺乏偿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旅游集团符合破产清算的规定,综上公司拟同意控股子公司旅游集团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