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银行(601187)、股吧】(601187)发布新股信息,厦门银行申购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中签率预计0.03,中签号在10月14号晚上公布,发行价格为6.71。网上顶格申购需配市值79.00,想要打新的朋友们,本篇文章会持续更新,可以收藏,10月14日(周三)晚上本文更新厦门银行中签号结果。
厦门银行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
末“四”位数:0564,1814,3064,4314,5564,6814,8064,9314,5249
末“五”位数:23504,73504
末“六”位数:238164,738164,846754
末“七”位数:7511307,5011307,2511307,0011307
末“八”位数:66150362
末“九”位数:028932873,233382166
公司简介: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及资金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公司贷款、公司存款、市场营销、个人贷款、个人存款、银行卡、中间业务、资金交易业务、债券投资交易业务、衍生品交易业务、同业业务、票据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公司在2016年相继获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发的“2016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活跃交易商”荣誉;公司获得了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2016年度“最佳城商行奖”和“最佳合规奖”。
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贷款、公司存款、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 、个人贷款、个人存款、银行卡、中间业务、资金交易业务、债券投资交易业务、衍生品交易业务、同业业务、票据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财务指标
以下是关于厦门银行中签号的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本行的设立情况.
1、组建.
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国发[1995]25号)精神,厦门市人民政府于1996年5月6日下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厦门市城市合作银行筹备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厦府[1996]综097号),确定了筹备领导小组的成员,启动厦门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
1996年5月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组建厦门城市合作银行的报告》(厦府[1996]综101号),正式申请组建厦门城市合作银行。
1996年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厦门市开展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的复函》(银函[1996]185号),同意厦门城市合作银行组建方案。
根据组建方案的要求,1996年5月至10月期间,厦门城市合作银行筹备领导小组委托厦门审计财务咨询事务所、厦门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厦门大学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厦门市14家城信社及市联社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三家评估机构出具了《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资产清查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书》。
1996年10月6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报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对厦门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进行验收的报告》(厦府[1996]综208号),申请验收组对厦门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进行验收。
1996年10月8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厦门市城市信用社呆账、坏账损失核销办法>和<厦门市城市信用社较大风险信贷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1996]150号)。
1996年10月16日,厦门城市合作银行筹备办下发《关于印发<厦门城市信用社折股办法>的通知》(厦合筹办(1996)37号),厦门市14家城信社及市联社召开股东代表大会作出决议,接受资产评估结果和具体折股方案。
2、筹建.
1996年1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筹建厦门城市合作银行的批复》(银复[1996]355号),同意筹建厦门城市合作银行。
1996年11月8日,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发起设立厦门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厦体改[1996]073号),同意发起设立厦门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11月9日,14家城信社及市联社原股东、厦门市地方财政和其他发起人签订了《厦门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共同发起设立厦门城市合作银行。
1996年11月11日,本行召开厦门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1996年11月11日,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厦会资验(1996)139号),确认厦门城市合作银行已收到股本金25,787.84万元,其中,原厦门市14家城信社及市联社股东转股金额5,227.84万元(包括原厦门市14家城信社及市联社法人股东254家以其原始投资折股3,453.78万元,个人股东1,796名以其原始投资折股1,774.06万元);新增24家法人股东入股20,560万元(包括厦门市财政局入股6,000万元,其他23家工商企业入股14,560万元)。
3、开业.
1996年1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厦门城市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银复[1996]387号),同意厦门城市合作银行开业,并核准《厦门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原厦门市14家城市信用社按照协议自动解散,成为本行的分支机构,市联社自动终止,债权债务自动转为厦门城市合作银行的债权债务。
1996年11月25日,本行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编号为D10013930012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1996年11月28日,本行取得厦门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26013710-X厦0-5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本行设立过程中的清产核资、股权评估及折股情况.
根据《厦门城市合作银行组建方案》及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厦门市城市信用社清产核资及股权评估工作方案》(厦府办[1996]107号),筹备小组向厦门审计财务咨询事务所、厦门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厦门大学资产评估事务所等3家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委托书》,以199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厦门市14家城信社及市联社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原厦门市14家城信社及市联社评估后资产总额为204,290.66万元,负债总额为201,813.34万元,净资产为2,477.32万元。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城市合作银行组建方案》《厦门市城市信用社清产核资及股权评估工作方案》和厦门城市合作银行筹备领导小组制定的《厦门城市信用社折股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1)各信用社及市联社用以出资的净资产的处理应坚持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既要充分保障信用社原有股东的利益,也要维护城市合作银行新股东的利益;信用社按规定计提未冲销的各项准备金,应全部转入城市合作银行,不参与股权配置;提足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公益金主要用于职工计提福利设施的支出,不参与股权配置,也不得违规私分,合作银行成立后,各信用社现有的公益金余额仍留在原信用社范围内使用;国家对城市信用社政策性减免税形成的积累,按有关规定处理;(2)各城市信用社将评估后的净资产减去公益金除以原实收股本金,即为折股系数,折股系数取四位小数。各信用社股东原入股股金乘以折股系数,原则上可作为该股东在合作银行的新股权。筹备领导小组核查各城市信用社报送的《折股审批表》及《折股股东名册》,并附原始入股凭证后,确认入股股数,并换发新股权证。不符合入股资格和不愿加入合作银行的股东,可由其他股东按1:1的比例予以收购。对于部分城市信用社经评估后可分配的净资产为负数的,暂按1:1分配,其不足部分在今后三年内可分配的红利中扣还;具体股东新股金的计算考虑股东入股时间因素。
(3)经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后确认资不抵债的信用社,由筹备小组和信用社股东进行协商,入股厦门城市合作银行后,原信用社的债权债务由厦门城市合作银行承担。
按照上述净资产评估值和折股原则,经原厦门市14家城信社及市联社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折股的具体方案,折股金额合计5,227.84万元。经审核确认后,原厦门市14家城信社及市联社股东换发厦门城市合作银行新股权证,成为厦门城市合作银行的新股东。
5、净资产转股差异及弥补情况.
虽然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厦会资验(1996)139号)确认已收到原厦门市14家城信社及市联社股东折合投入股本52,278,400元,但根据厦门审计财务咨询事务所、厦门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厦门大学资产评估事务所3家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清查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书》结果显示,原厦门市14家城市信用社及市联社净资产评估值为24,773,223.83元,比厦门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厦会资验(1996)139号)显示折合投入股本少27,505,176.17元,形成净资产转股差异27,505,176.17元。
针对上述净资产转股差异,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厦门城市合作银行筹备领导小组制定的《厦门市城市信用社较大风险信贷资产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按下列顺序进行抵补:冲抵实际收回已核销的呆账贷款,冲抵专项管理期间应分得的红利,按上述顺序仍不足抵补的部分,应由厦门城市合作银行董事会决定其他处理办法。
本行设立伊始即按上述方式对净资产转股差异进行了弥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出具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原15家城市信用社以净资产转股差异抵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厦审[2015]447号)显示,截至2004年12月31日,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转股差异27,505,176.17元已全部抵补完毕,其中原厦门城市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至1997年8月26日期间抵补560,092.37元,1997年8月26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抵补26,945,083.80元(其中:通过收回已核销坏账抵补2,193,481.56元,通过股息分红抵补2,151,893.32元,计入营业外支出列支22,427,831.42元,通过未分配利润抵补171,877.50元)。
2015年9月,本行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资本金缺口的弥补过程进行了确认。
2017年10月26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与资产历史遗留问题等事宜予以确认的函》(厦府函[2017]94号)(以下简称“确认函”),确认本行设立后已完善了有关手续,解决了净资产转股差异的问题,抵补过程及抵补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行设立时部分净资产转股差异问题,不影响设立和出资的真实性,也不影响本行设立和出资的合法、有效。
6、本行发起人及设立时的股本.
本行由原厦门市14家城信社及市联社的原股东共254家机构或企业法人和1,796名自然人以经评估的净资产作为出资,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其他23家工商企业以货币出资,共同发起设立。
了解了厦门银行中签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如何申购可以提高新股的中签概率。
一般来说,现在很多股票软件都会有一键打新的功能,一些符合申购条件的投资者就会直接申购,这也就使得在9点半左右申购的人数非常多,如果选择在此时申购的话,中签率相对来说就会低一些,而在9点半到10点的时候很多投资者已经开始操作自己手中的其它股票而不再关注新股,因此这个时间段申购概率就会高一些。有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多准备几个账户进行申购,因为同一个名字下面的多个账户在申购同一只新股的时候只有一次机会,因此可以选择将家人的账户提前准备好,到时候一起申购,多一个账户多一点几率。最后就是坚持,最然不能一定能中签,但是打新在股票市场中相对来说是低风险高收益的,坚持下来总能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