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近日,一面来自宁波镇海中梁首府业主送给万科物业的锦旗在社交网络上刷屏。没过两天万科物业引咎辞职,但辞呈上的霸气回应,也让事件显得扑朔迷离。作为中国前10的物业公司能发展至今,服务水准肯定不会太低。但这场闹剧到底是物业的不作为还是业主的吹毛求疵呢?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关系改如何把控?
1. 有的人认为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也有的觉得是“主人”和“仆人”的关系,这些误会导致物业公司管理工作难以开展。其实物业管理企业是受委托对小区物业实施管理,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务,二者是平等的合同关系,没有主次之分。有的业主觉得缴纳了物业费,物业就应该时刻待命事无巨细的服务。而物业觉得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整洁的小区环境就是完成了工作使命。双方对物业服务的概念理解不一样导致了诉求的偏差,一旦得不到期望的回应,就有了不满和抱怨。所以不管是物业还是业主都应了解好自己的把握自己的定位,了解分寸有原则有底线。
2. 互相理解、充分信任、高度负责。在工作中物业人员肯定会遇到麻烦或者是无理要求,应该积极面对找到解决方法。因为面对的业主由于文化知识等差异,对物业的管理规定和服务不理解,强词夺理恶语相向,甚至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物业人员应以诚相待,用良好的态度拉近与业主之间的距离。
3. 物业服务费是用来维持小区的正常运转,也是小区正常发展的基础。如果业主觉得物业收费不合理应该积极沟通,拒交物业费解决不了问题,等到物业起诉业主之后,法院公正判决还是会让业主缴纳物业费。所以通过相互沟通与理解,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才是最好的结果。
4. 《物权法》的颁布使得物业和业主有法可依,虽不能让双方立刻握手言和和平相处。但在后续的发展中总能给人惊喜,物业按照法律办事按照规则收费,业主遵纪守法按时缴费。两方才能和谐相处双利共赢。
物业公司本来是全体业主聘请的管家,是为了帮助业主管理小区,维护小区的服务机构。面对业主的合理诉求应该加以重视,不能收钱了而不作为。在现实生活中物业与业主的关系紧张,但是这种情况并不是某一方的过失造成,而是多种因素叠加的必然结果。处理二者的关系应该着眼于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