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300212.SZ)公布,为推进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经综合考虑相关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市场环境、投资计划、财务状况及资金安排等因素,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公司拟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14687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30124万元(含本数)。
修订前,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687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40263.86万元用于城市数据湖创新产品及产业化项目,23877.13万元用于城市大脑产品及产业化项目,24279.8万元用于多场景标注数据集建设及算法研发项目,15449.22万元用于数据湖人工智能实验室建设项目,4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修订后: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12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47027.46万元用于城市数据湖创新产品及产业化项目,23877.13万元用于城市大脑产品及产业化项目,24279.80万元用于多场景标注数据集建设及算法研发项目,15449.22万元用于数据湖人工智能实验室建设项目,50490.39万元用于超级存储云研发项目,69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