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金融(01282.HK)公告,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8日完成实物分派。由于完成实物分派,宝新置地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实物分派完成后,由公司直接持有149万股宝新置地股份,并拟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于市场出售,而有关出售的所得款项净额将拨归公司所有。
尽管在实物分派完成后,宝新置地将不再是宝新金融的附属公司,但就上市规则第13章而言,宝新置地集团的成员公司仍将作为宝新金融集团的联属公司。由于预期贷款在实物分派完成后仍未偿还,董事会希望进一步披露根据上市规则第13.16条提供给集团联属公司的财务资助。
于本公告日期,集团向其联属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未偿还金额合计约达11.9亿港元,占集团于2021年6月30日的总资产(扣除宝新置地集团总资产后)约10.8%,超过上市规则第14.07(1)条下界定的资产比率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