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医药(000908.SZ)公布,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于2021年10月12日签署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拟将其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对应43,988,718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协议转让给北京洲裕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洲裕能源”),其中叶湘武转让9,244,465股股份,叶高静转让33,918,998股股份,叶湘伦转让825,255股股份;股份转让价格为5元/股。
同时,叶湘武与洲裕能源签署了《投票权委托协议》,叶湘武同意将其所剩余持有景峰医药的120,847,4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洲裕能源。
此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前,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166,963,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8%,为公司控股股东;洲裕能源未持有公司股份。
此次股权协议转让及投票权委托完成后,洲裕能源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3,988,718股股份,并通过投票权委托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120,847,486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洲裕能源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64,836,2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74%,洲裕能源将成为可支配上市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根据协议约定,届时洲裕能源将成为景峰医药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叶湘武变更为徐欢霞。
若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的公司43,988,718股股份转让给洲裕能源和表决权委托能够得以实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进展对股份变动后续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前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