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加快土地供应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工作程序,按照依法行政、简政高效的工作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及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征收供应成本复核确认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了《旬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操作实施办法》。
通过完善该办法进一步强化了部门之间的协作,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各类数据准确无误。一是规范了管理举措,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土地出让金收取全部实行“票款分离”,确保做到每一宗土地出让金应收尽收。二是国土及财政两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坚决做到上一个环节的程序不到位,下一个环节不启动,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收入征收、划缴、清算等流程。三是土地供应成本支出一律通过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并明确具体支出项目和预算科目,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办理,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廉租房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农业开发等。四是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财政、国土、银行三部门之间票据流转、账目核对的运行监管机制,对土地出让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管理、违规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拖欠土地出让收入、越权减免缓缴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使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安全运行实现全覆盖,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