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03866.HK)公告,近日先后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覆》(证监许可[2021]3861号)以及《关于核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覆》(证监许可[2021]3932号)。
本行获准增发不超过528,910,494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本行获准向原股东配售823,996,506股新股(A股),本行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前述两项批覆,分别自核准发行日起12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