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能源控股(08009.HK)发布公告,公司接到联交所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的函件,该函件知会公司,联交所考虑公司未能按照《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维持足够营运水平及资产以保证其股份可继续上市,及公司的股份将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04(3)条暂停买卖。
根据该函件,公司必须重新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符合联交所可能设定的任何复牌指引,以及完全符合《GEM上市规则》,直至联交所感到满意为止,股份方可复牌。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4A(1)条,若连续停牌12个月,则联交所可将股份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