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隆科技(300475.SZ)公布,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述企业互为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认购公司2021年度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本企业将根据各自在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量,按照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配股比例和配股价格,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票,并确认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本企业承诺若公司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承诺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
3、若本企业在公司取得本次认购所需的全部授权和批准后未实际履行上述认购承诺,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