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集团(00886.HK)发布公告,于2021年9月6日,公司一间附属公司,即银基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人)对达运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被告人)发出传讯令状,要求达运(其中包括)支付估计不少于1.8亿港元的违约损害赔偿。由于达运违反了合约中的一项重要条款,银基国际发出传讯令状,以就其时一项拟提出的清盘呈请而对达运提出交叉申索。
于2021年9月7日,银基国际收到达运(作为呈请人)于2021年9月7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呈将银基国际清盘的呈请,要求退回指称由达运支付予银基国际的订金连同以利息形式所申索的罚款,金额为4392万港元。清盘呈请的聆讯已排期在2021年11月于高等法院进行。